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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【中國時報╱張家豪、陳祐誠╱台北報導】

交通部補助3億元,供全國近8萬輛計程車換裝新式計費器,目的是列印電子乘車證明,且詳載車號、客訴電話,方便旅客事後投訴糾紛,並聯繫尋找失物,但根據記者實際調查發現,不少小黃不印電子收據,所載資訊也常常是錯誤,政府投入鉅資推動計程車新式服務,卻未落實。

砸3億補助 政策打折

交通部去年起推動安裝新式計程車計費表,每輛車最高補助4000元更換新版計費表,至今已近周年,全台8萬7千輛計程車,約9成、8萬輛計程車更換新表完成,交通部已投入近3億元,此外,地方政府還會另補助司機2000元裝機費。

計程車駕駛員工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林聖河表示,傳統收據不會載明車號,即便憑記憶車牌事後投訴,司機可能謊稱沒有載過該名乘客,新版計費表則提供電子乘車證明,不僅可記錄適用費率,還會詳載每趟行程金額、車號、投訴電話等,有的甚至還會載明司機手機。

支出增加 司機喊苦

不過,本報接獲讀者提供高雄及台南市計程車電子乘車證明,發現收據上資訊錯誤連連,包括車號亂填「ABC-123」、「000-000」,也出現客訴電話少一碼或直接空白;台北市也有旅客反映拿到的搭車電子證明顯示日期是2014年,導致不能向公司核銷。記者在台北及台中市實搭,高達近半機率司機不提供電子乘車證明。

計程車司機表示,9成乘客不領取收據,司機每天處理一堆收據很麻煩,換紙及墨水也是支出,不少司機乾脆改裝或拆下連結計費器的列印機,走回頭路提供手寫收據。

不給收據 最高罰9萬

對此,交通部路政司回應,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》已明定,計費表一定要列印乘車證明供乘客收執,只要乘客要求,司機就必須提供,若惡意不提供列印收據,民眾可提出檢舉,將依《公路法》開罰9000至9萬元。

但路政司坦言難查違規,因為列印程式很難抽查;對駕駛反映多數乘客不拿收據,交通部未來將視計程車車資電子支付推動期程,一起檢討。



文章來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5%B0%8F%E9%BB%83%E6%8F%9B%E6%96%B0%E8%A1%A8-%E9%9B%BB%E5%AD%90%E6%94%B6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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